案情回顾:8月25日,浙江嘉兴,一市民丁先生(化名)反映,24日晚,润丰步行街一家清吧门口,一名醉酒女子疑遭老人猥亵。视频中,女子坐在花坛边上,神志不清,一老年男子用手上下游走,多次触摸女子的隐私部位。丁先生和朋友看到后非常不舒服,立马报警,警方很快赶至现场,将该老人带走调查。当地警方表示“有这回事,正在经办中”…(素材来源于潇湘晨报,笔者稍作整理。)
1.实在是太恶心了,涉事老人简直是为老不尊呀!居然趁着年轻女子醉酒(当然,该女子也要吸取经验教训,喝酒不能过量,否则被别人占便宜就得不偿失),不知不能反抗之际,在大街上公然实施猥亵举动,真的像网友所说的,不是老人变坏、而是坏人变老了。实际上,涉事老人对醉酒女子实施猥亵行为,不仅不道德的,而且已经受罚违法犯罪了…
2.实际上,对于类似趁他人醉酒不知、也不能反抗之际,触摸他人隐私部位了,已经涉嫌猥亵他人的,如果情节轻微的,可能只是普通行政违法行为,也就是涉事老人将承担治安处罚责任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也就是说,如果警方介入调查之后,认为涉事老人只是行政违法行为的话,或将面临10日的行政拘留。
3.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涉嫌猥亵他人的,如果存在情节严重的,也有可能触及刑法,或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实际上,所谓猥亵,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,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。本案中,警方介入调查之后,涉事老人涉案情节可能比较严重(比如,对醉酒女子实施侵害行为的。造成人身伤害的),当地警方或将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,或涉嫌强制猥亵罪(这也是目前阿里与员工涉嫌性侵案,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黄某文涉嫌的罪名)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对于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于猥亵儿童多次或者多人的,则要加重处罚,会被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可以看出,涉嫌强制猥亵罪的基本量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也就是说,本案之中,如果涉事老人涉嫌强制猥亵罪的,在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的情况之下,最高或将面临5年有期徒刑。